【导读】我喜欢这本书,看了一遍又一遍还不觉得厌倦,是因为我喜欢故事里默笙和以琛的情深,敬佩他们在没有希望的情况下还能一年复一年地深爱下去,被他们的不肯将就而深深折服。
故事已经看了几遍了,每一次看,都像是第一次一样被深深地吸引,然后一直从头看到尾,中间舍不得停。 并不是故事情节多么吸引我。相反,整个故事都是淡淡的,淡得像温水。可是当你把这一杯温水喝下去的时候,你却又会觉得,就算淡,却是别的东西无法替代的,它让人觉得舒服,舒服得有了一种特别的味道。 我曾经幻想过爱情来临时的美好样子,想着那个人定然是深情的,是温柔的,是永不变心的。或者不止是我,每一个女孩都希望自己能被一个美好的男子爱着,而那个男子,他一定是深情的,是忠贞不二的,是爱上了就会爱一辈子的。 或许不止是女子,连男子也希望自己能被一个永不变心的女子爱着。 我们谁不希望自己能被自己也喜欢着的那个人爱一辈子呢,谁不希望自己是幸福快乐的呢。 可惜,我们总是遇不到这样一个人,大多时候,是你爱的人不爱你,爱你的人你不爱,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你爱他他也爱你的人,可坚持到最后也是一件极难的事。 所以,我特别喜欢故事里的何以琛,喜欢他说的那句话:你以后会明白,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,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。我不愿意将就。他认定赵默笙就是那个人,所以他愿意一直等,没有希望地一直等下去。他甚至准备到美国去,在茫茫人海里捞赵默笙这根针。 大概上帝是容易动恻隐之心的,所以七年后,他等到了。不用他去美国,她自己就那么突然地出现在他的眼前。 其实不是突然,他自己知道的,因为他知道一定会有这么一天的,会有这么一天,他会再次见到她,不是突然,也不是偶然,而是必然。 我想以琛是感激的,感激上天让他能够再见到她,让他可以和她生活在同一个城市,呼吸同一个地方的空气。所以,他并没有上前去与她相认,只是转了身离开。他一直知道的,她是这样,习惯搅乱一池春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,任性自私又可恶。而他这池春水,不能被她再搅一次了,再搅,他会连命也没了的。 却还是忍不住想见她。明知不该,可是想念她的那种心情岂是自己能控制得了的,若能控制,那他就不会一直等下去了,就不会是今日的何以琛了。 所以,那张照片只是一个见她的借口。他说: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,何不早死早超生。可是,自己却又纠缠着她不肯放,就像她伤害了他,但是他却还是深爱着她一样。所以,在知道她去相亲后,他心里生出了希望,希望自己和她还有机会永远在一起;所以,忍不住一步步靠近她;所以,会问她: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? 可是,她却说:我结过婚了。他也许恨自己,
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恨自己被她那么伤害后还那么爱她,他说:赵默笙,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。是的,他觉得他爱疯了。 之后,他生病了。其实,他早就病了。只是,需要治愈的,不是他的身体,而是他的心,那颗因为太爱所以病入膏肓的心。 他都想好了要放弃了,她却又自己送上门,问他,他还要不要她。他当时拒绝,第二天却与她去登记结婚。他说:从现在开始,就算我们一辈
北京中科子相互折磨,我都不会放过你。是的,折磨她也好,折磨自己也好,至少,他们在一起;至少,她真实地在他身边,而不是像她离开的那七年那样,只能在心里想着她,念着她。现在,他能够看到她,能够触摸到她了。 只要能看到她,哪怕是折磨,其实心里还是觉得幸福的吧。 但是,他本以为是折磨的婚姻却让他渐渐地感觉到了幸福,那些横亘在他和默笙之间的误解一点一点地浮出水面,他终于敢相信,她还是他的赵默笙,是那个一直爱着他的赵默笙。她和他一样深爱。 应晖说:世界上,像赵默笙这么傻的人会有几个?原来竟真不止一个。是的,他爱傻了,像她一样爱傻了。 我喜欢这本书,看了一遍又一遍还不觉得厌倦,是因为我喜欢故事里默笙和以琛的情深,敬佩他们在没有希望的情况下还能一年复一年地深爱下去,被他们的不肯将就而深深折服。 他们分开了七年,七年之中,或者他们曾经想过要放弃,可是,当真正要放弃的时候,他们还是选择了坚持。就像赵默笙每次等何以琛的时候一样,心里想着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!,可是每一次都会在数到九百九十九的时候又开始从一开始再数
中科白癜风医院。她们不是没想过放弃,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。 如此情深,却也只能叹一声奈何。 我也想做一个不肯将就的人,也或许我本身就不肯将就,所以我始终是一个人,所以我会近乎绝情地拒绝别人。可是我很明白,我总有一天会将就的,因此,我才会那么喜欢何以琛,所以会那么喜欢《何以笙箫默》,因为,它给了我希望,也圆了我的希望。【责任编辑:月华】
(散文编辑:江南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