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
“海运女”状告百度侵权索赔4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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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长蕊晖
时间:
2017-9-8 00:32
标题:
“海运女”状告百度侵权索赔4万元
在法庭上,百度一方称侵权内容为第三方网站上传的,自己并无责任。 男友为报复前女友殷小姐,竟陆续在网络上贴出她的大量不雅照片,这起被称为申城艳照门的海运女事件一度闹得沸沸扬扬(晨报5月19日A19版报道)。身心俱疲的受害者殷小姐认为这些照片通过百度搜索引擎大量传播,遂将百度公司告上法院。10月27上午,这起侵害名誉权案件在静安法院开庭审理。 原告要求删除相关信息 上午9点,原先声称亲自出庭的原告殷小姐并没有出现。据殷小姐的委托律师介绍,她因无法承受心理压力,临时决定不出庭。殷小姐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:判令百度立即停止对她名誉权、人格权的侵害行为,删除网站上所有不雅照片、生活照片及个人信息;以书面道歉信形式向她赔礼道歉;赔偿精神抚慰金40000元;赔偿公证费2000元、律师费5000元。 殷小姐与发布照片的朱某原是恋人,今年4月分手。但分手后,朱某一直采用各种手段想要恢复恋爱关系。在多次遭到拒绝后,心生恨意的朱某于5月8日将大量涉及殷小姐个人隐私、内容不雅的照片传至网上。朱某事后被警方刑事拘留,但这些艳照在网上发布后,立即遭到网友的点击搜索。殷小姐的真实情况、生活照、曾就读的学校等信息在百度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中大肆流传。 事发一周后,殷小姐在媒体上发表了《律师声明》,希望借助媒体力量将该事件平息下去,然而至事发近1个月后,6月2日,搜索结果仍在百度搜索引擎上保留。 被告称已尽注意义务 法庭上,百度的委托律师表示,搜索引擎服务是根据用户自行输入的关键词,由计算机系统依据技术规则,自动完成对整个互联网中未被禁链网站的信息进行搜索,对于搜索到的内容是否侵犯了他人权利,搜索引擎无法自行识别判断。对于图片搜索而言,在现有技术条件下,搜索引擎无法做到对图片搜索的预见、识别和控制。 针对不雅图片,该律师表示,在本案所涉及的网络事件开始、热炒、平复等各个阶段,百度主动持续监控并及时做了大量断链工作,已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。之所以仍有部分不雅照片流传,是因为他人在第三方网站不断上传所致,并形成了不同的URL地址。即使百度通过人工排查手段,也不能控制第三方网站的信息、资源和行为,更不可能将互联网中所有不雅照片屏蔽或者断开链接。在取得殷小姐的公证书后,他们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处理,况且不雅照片也不能简单认定为涉黄或淫秽照片。 分歧:侵权图片谁来查 为检验百度上是否仍有涉案的相关页面,双方在法庭上现场上网查询。殷小姐的律师认为,直到开庭前仍能搜索到相关链接,百度没有尽到搜索监控义务。而百度则表示,本案没有证据证明百度不作为。 庭审即将结束时,双方均表示同意接受调解。法官休庭10分钟,让双方律师用手机与各自当事人联系。 中午12时15分,恢复开庭,百度表示可开辟绿色通道,只要殷小姐发现侵权图片,百度可在最短时间内断开链接并将其删除,但在经济上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。殷小姐则表示,钱不是问题,但查找侵权图片的工作应由百度自己负责。只要百度承诺在发现侵权图片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,及时将其删除,就可放弃经济赔偿要求。但由于双方存在分歧,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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